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10月13日在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向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方面的业务管理指示。且自2022年3月1日起,条码支付也将成为监管对象。
《通知》发出后立即成为各平台的热议话题。因受到监管的支付条码包含微信、支付宝等常见的收款码,所以许多商家担心《通知》实施后会导致自己的收款码不能再继续使用。
政策解读
要想弄清移动支付平台收款码的使用是否会受到影响,首先要正确理解《通知》中的相关内容。《通知》中分别对收款条码及面对面远程收款的管理进行了详细地说明。
收款条码的管理: 有些文章标题对收款码的描述忽略了“个人”二字,导致部分读者以为《通知》实行以后,不能再继续使用任何收款码。事实上,收款条码分为两种——个人收款码及商户收款。根据《通知》里的管理内容可知,当个人存在明显的经营性活动特征时,微信、支付宝等具有收款服务的机构不得为其个人收款条码提供具有经营活动与相关活动的收款服务。简而言之,自明年3月1日起,禁止个人收款条码用于经营性收款,但是不会妨碍商户二维码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消费者的使用产生任何影响。
远程收款:除了面对面扫码,还有一部分人会选择通过远程扫描静态收款码或识别相册内保存的静态收款码截图来进行支付。这种行为也将成为过去时。由《通知》可知,原则上收款机构应通过有效办法禁止个人静态收款码以非面对面的远程收款方式进行支付,确有必要者可以采取白名单管理的方式。为了防止白名单的过度滥用,需要谨慎把握白名单的入围标准与人数、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限、应用次数和交易额度。当个人动态收款条码的留存方式为下载、截屏等时,其使用准则应以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为准。
总结:
不必过于担心自己难以适应政策的施行,《通知》中要求各支付服务平台的服务方案应根据客户的支付需求配套制定,完善各项服务工作,并设有过渡期,以保证相关要求的有效实行及业务的平稳过度。通过财付通公司官方的反馈得知:在今年3月1号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以继续使用,只是会对一些明显具备经营行为的用户按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
提醒广大商户不要被人歪曲新规忽悠了!阿里腾讯官方才是真正的执行机构,只有开店经营者且达到一定规模!才需要办理商业收款码(推荐选择0.0%-0.3%之间),如果是个人摆摊、偶尔从事收款的人群个人建议可以等到不能用再想办法。